云南:绿色税制推动企业向好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阅读:18次

近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发挥绿色税收杠杆作用,精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推动企业“绿美发展”。

正向激励引领“向绿而行”

一直以来,水泥生产企业都被视为高耗能、高碳排放的“大户”,生产与环保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现如今,走进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映入眼帘的是绿树成荫,花园式的工业厂区打破了固有认知。在绿色税制的驱动下,该企业一直秉持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提升各项能耗指标、产品质量,降本提效,绿色发展。

“2018年以来,税务部门辅导我们申报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近400万元,这些‘真金白银’为企业实施收尘器、污水处理等环保设备改造提供了资金支持,也让我们走好绿色发展道路的底气更足了。”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拥军表示。

在绿色税制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双向调节下,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也加大环保投入,加速转型升级,从“被动减排”转变到“主动治污”,走上了企业绿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我们累计享受环保税减免125万余元,帮助我们有针对性地升级设备、改进技术,建设了7兆瓦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年自行发电量约4000万千瓦时,年减少近3.9万吨的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并购置安装65套高效袋收尘设备及脱硝装置严控各生产环节的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发展好绿色产业。”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俊肖介绍道

税企同心守护绿美生态

在深入推动绿美云南生态建设的过程中,水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这背后离不开污水治理企业的努力,澜沧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

澜沧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采用ICEAS生物处理工艺即间歇式循环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实现污水循环再生、资源化利用。

“目前,企业日处理污水量达1.4万方,服务人口7万人。项目建成以来,税务部门持续上门开展政策解读辅导,让我们实实在在享受到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收的政策红利,加速了企业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澜沧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常稳开介绍道,“2023年,我们享受了42万余元的环境保护税减免,用在出水设施提标改造上,确保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排放,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据悉,当地税务部门依据绿色企业的行业特点和涉税费情况顺时而动,通过“线上推送+线下讲堂”相融合的专业培训,充分发挥绿色税制积极作用,及时将利好政策送到企业,为企业绿色创新赋能添力,共同守护绿美生态。

税费服务护航绿色发展

位于普洱市景东县的晨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叶绿素植物液汁及浸膏生产销售为主的化学产品制造企业。企业在带动周边广大农户就业增收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产业转型升级之路。

景东晨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琼说:“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也得益于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从2023年1月至今,我们公司享受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等税收优惠政策60万余元,这些税费‘红利’为我们企业升级改造生产技术、推进绿色节能提供了资金支持。”

在景东晨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过程中,当地税务部门的税务团队多次上门走访调研,对绿色税收征收对象企业提供“一企一方案、一企一专人”的“管家式服务”,详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和节能减排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税惠红利的精准落地、贴心细致的涉税服务、耐心快捷的业务政策解答,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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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