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来源:      阅读:405次

     根据省检察院有关规定,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临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常宁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

4、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学历。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三、报考工作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17年9月19日至9月28日,报名地点设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素姣,联系电话:15873424185。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后即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下一个程序。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5、签订保密协定。被聘用人员须与本院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违反保密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每月1800元。试用期三个月。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一金”是“大病互助金”。

3、因公到常宁外出差或协助办案,每天生活补助80元。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