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检察院 招聘食堂厨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       来源:      阅读:470次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食堂厨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常宁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

4、讲卫生,爱清洁,责任心强,有厨师工作经验。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健康证,能吃苦耐劳。

二、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三、报考工作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报名地点设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素姣,联系电话:15873424185。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次招录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后即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进入下一个程序。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到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每月2000元左右。试用期三个月。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一金”是“大病互助金”。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