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宁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平安迎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      阅读:647次

 

局机关各股室、全市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认真落实省、衡阳市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春节期间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常政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平安迎春行动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平安迎春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春节期间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让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43月底。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春节期间,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企业单位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须层层上报,分类处理。各企业单位需对安全隐患作详细记录,填写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7日前报我局安全生产平安迎春行动领导小组。各规模以上企业要立足眼前,确定重点,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安排到人头,认真扎实做好节前各项安全工作。

  第二阶段:春节后至3月底,重点抓好高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良好开局。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一定要层层把关,严格复产程序,严格督查检查。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做到证照齐全、安全生产条件达标,要严格按照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得到强化培训、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人明确四个基本条件,按程序组织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必须坚持首先由企业申报,然后县市区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属企业由市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市属企业报市政府),政府同意后报市安委办备案,最后监管部门通知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程序进行。不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由市级监管部门按照不同企业的类型分别作出,下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而提出虚假申请或工作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检查不深入细致导致事故的,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提出虚假申请的企业主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各级检查验收已经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市级监管部门组织抽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不论隶属关系,不论规模大小,不论所有制性质,一律停止生产进行整改整顿。

  三、工作要求

 ()领导带头,部门协作。此行动是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各规模以上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硬化工作措施,局安全生产平安迎春行动领导小组也将带队督查。对排查出来的所有隐患,必须按程序下达隐患整改指令,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对于暂时无法整治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一处隐患,一个部门,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详尽应急方案,专人跟踪盯守,坚决确保安全。

()排查彻底,专人盯守。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及本方案所列重点,认真做好本行业领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全覆盖、没盲区,无死角

()严明责任,严格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推手。各规模以上企业务必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全面掌握、及时通报各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要将此次平安迎春行动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我局报送,我局将分阶段向市安委办上报,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并向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