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      阅读:945次


湘经信中小发展〔2014〕166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4】5号)要求,做好2013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中小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对我省中小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核查
核查2013年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本次核查范围为: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医药食品技术改造项目2000万元;切块教育培训项目800万元;中小局负责安排的7200万元(含切块工商联项目500万元);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352万元;共计15352万元。(具体项目核查范围见附件3)
(二)调研
1、中小企业运行情况。重点是所辖区内当前中小企业运行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关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与建议。
2、服务平台建设情况。重点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情况、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情况。
(三)项目摸底
重点是拟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自查阶段。时间: 4月21日-5月9日
1、市州组织企业开展项目自查。项目单位完成《项目自查核查情况表》(具体为附件1相关内容);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自查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并在《项目自查核查情况表》签署意见。
2、市州核查。组织对辖区内项目(包括省直管县项目)进行核查,并在《项目自查核查情况表》签署意见。
3、市州汇总。收集本辖区内“项目核查情况表”;分类完成数据汇总工作(具体为附件2相关内容),完成并上报辖区内项目评价报告。(绩效报告包括: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专项资金在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二)现场核查阶段。时间: 5月10日-5月20日
1、抽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联合教培处、医药食品处成立核查小组,分组赴市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2、座谈。听取市州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3、收集材料。核查小组收集各市州项目核查情况表、绩效评价汇总表以及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完成绩效评价报告。5月21日-5月25日
1、核查组提交各项目现场审核情况;
2、按资金切块归口,省经信委各责任处室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分别形成评价报告;
3、进行汇总评价,形成201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工)信委统筹,负责组织项目自查,完成资料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经(工)局(包括省直管县市)做好项目现场核查;各项目单位积极配合,按要求填好相关表格。
(二)具体业务指导,请与相关处室衔接。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5月20日前,各市州将绩效评价汇总表、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电子板。(邮箱:zengxo@126.com)
同时,核查小组将在座谈会上一并听取中小企业运行、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拟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汇报。
联系人:
1、固定资产投资类:
中小企业局发展促进处
曾祥国   电话:0731-88955552;13787241700
消费品工业处(医药食品处)
石子敬  88955527;13272437171
2、教育培训类:
教育培训处 喻向阳 88955532;15973139163
3、改善服务环境类:
中小企业局服务指导处 盛鹏 88955539;14789899777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