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205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64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老干部工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确定长沙市委老干部局等2个单位为“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株洲市委老干部局生活待遇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洪运祥等8名同志为“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8日至9月14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2217628,0731—84900336

       收件单位: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三办公楼

       省委老干部局110室

       邮政编码:410011

       附件: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湖南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附件: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主要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