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85次

各市州、县发改委(局),各国有景区经营单位:

    2018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持续推进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规范配套服务价格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景区价格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请各地对照湘发改价费〔2018〕603号、湘发改价费〔2019〕143号、湘发改价费〔2020〕675号和湘发改价费规〔2021〕1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回头看”:

(一)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完善。本地所有实行政府管价的景区,是否全面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成本监审(调查)制度。景区门票定价成本范围是否规范,并严格限定在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支出。是否已建立景区门票价格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以及景区运营情况、收支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等。

(二)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已切实降低。对本地实行政府管价的景区是否实现了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对门票价格水平较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景区,是否已切实降价并执行到位。

(三)景区价格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强制乘坐交通工具、通过大门前移等方式不合理收取过路费等违规收费,以及“高定价大折扣”等行为。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否进行了查处纠正。

(四)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实行政府管价的景区,是否按照规定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宗教人士等提供门票减免优待。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否按规定对学生等群体的参观予以优惠。

    二、展时间

    2021年9-10月

    三、有关要求

    (一)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要坚持自查与巡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

    (二)进一步完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定价机制。实行政府管价的景区,应持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国有景区降价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景区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加强两节期间景区价格监管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景区价格监测、监管工作,重点关注辖区内知名度高、人流量大的景区,要主动对接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督促景区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对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执行优惠政策、随意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严厉处理,切实维护两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请市州发改委统一汇总相关情况,于11月15日前,将本市“回头看”工作书面总结及近两年所辖国有景区经营情况(包括景区名称或相关服务名称,景区级别,旺季淡季门票价格,旺季淡季执行时间,团队、网络售票、其他群体优惠价格或政策,游览总人数、优惠人数,门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情况、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报送至指定邮箱(hnfwjgc@163.com)。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李一方  联系电话:0731—8999155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